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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中突然怀孕怎么办

时间:2021-03-06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现在的人对于婚姻的选择越来越自由,离婚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有些夫妻因为各种小矛盾而起诉离婚,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又不小心怀孕了,这时候很多人是舍不得打掉孩子的,有些会选择不离婚,也有人会坚持想要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中突然怀孕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中突然怀孕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规定,而且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如果法院已经判定离婚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规定,而且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如果法院已经判定离婚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并不意味着男方不用承担抚养义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怀孕一方生下了孩子,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一般来讲,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女方怀孕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财产纠纷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女方已经怀孕,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1、假如女方想进行流产,且是女方自愿的行为,医药费、营养费等应当作为共同债务,双方都要负担。男方可以适当补偿女方。但是具体标准法律无规定,取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

  2、假如不同意流产,那么男方应当支付预备生产期间的营养费用、生产费用、医药费等。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男方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男方财产强制执行,如划拨他的存款等等。在男方经济能力可以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

  三、女方怀孕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可以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4、撤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中突然怀孕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起诉离婚的时候发现怀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女方的决定,如果选择生下小孩,在抚养费方面是可以要求生父支付的,小孩的户口一般是在生母的户籍地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