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时间:2021-02-08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可能会出现纠纷,尤其是有一些夫妻在婚内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借于朋友或者是借于他人,这种情况下就要注意一下具体的分配方式,那么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下面小编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不管借出去的钱打没打借条(这只是债务能不能要回来的问题,不影响本质),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婚前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都应该平分。

  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的相关介绍,对于财产分割,大家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分配原则,借出去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是需要进行合理分配的,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