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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怎么分

时间:2023-04-23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那么下面小编将为您一一解答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怎么分及其他相关问题。

  一、办理房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二、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怎么分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3、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三、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综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婚前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怎么分及其他相关问题。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