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男方不想离婚女方想离怎么办

时间:2023-10-13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男方不想离婚女方想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如果出现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男方不想离婚女方想离怎么办

  男方不想离婚女方想离可以进行起诉。如果二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诉讼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下:

  1.书证,如一方的保证书、悔过书等。

  2.物证,比如实施家暴的物品等。

  3.视听资料,一方有过错的录音、视频等。

  4.证人证言,知情人士的陈述等。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自己的描述。

  6.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

  三、离婚不能起诉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提醒您,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