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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费要什么时候给对方,是要拿到离婚证了才给吗

时间:2023-08-22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赔偿费的支付时间可以是法院判决给付期限届满之前也可以是协议约定的时间,不一定是在拿到离婚证才支付离婚赔偿费。离婚补偿款不给的解决方式可以是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赔偿费要什么时候给对方,是要拿到离婚证了才给吗

  离婚赔偿费支付时间如下:

  1.离婚赔偿通常是要在法院判决给付期限届满之前的时候给的。一般补偿都是依照判决书上的时间给付。判决书没有标明给付的时间的,应当在判决书生效的时候就应当给付。如果不给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协议离婚,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时间给。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1.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约定的补偿,是必须执行的,如有违反,则协议离婚的可诉讼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

  (1)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

  (2)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

  (3)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

  三、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合适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参照《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施。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