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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与债务如何分割

时间:2023-08-17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与债务的分割方式是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处理,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个人财产与债务不参与分割,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

  一、离婚财产与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与债务的分割方式如下:

  夫妻离婚时,个人债务不与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吗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提醒您,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如下: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