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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有哪些赔偿

时间:2023-07-22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怀孕时,孕妇其实也成为了弱势群体,这个时候社会对于孕妇一般有较大的关注度。但是仍然有怀孕离婚的情况,怀孕离婚是不被允许的在法律上。此外,孕妇还没有太大的行动力,一般不能过多的操劳。那么怀孕离婚有哪些赔偿?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怀孕离婚有哪些赔偿

  我国对于孕期妇女给予了许多特殊保护,当女性处于孕期之时男方一般是不被允许提出离婚的。女性在此时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一定的标准要求男方进行适当补偿,那么,怀孕离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况,如果没有,一般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的途径

  1、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法定的离婚情况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怀孕离婚有哪些赔偿相关解答。其实,如果不是女性主动提离婚,怀孕期间孕妇离婚带来的伤害都是无法弥补的。如果选择流产,那么对女方的身体影响大,如果选择生下来,则很难保证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