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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问题怎么解决?

时间:2023-06-30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现在离婚的人越来越多了,很多人都非常关心离婚之后,孩子怎么办,那么离婚后子女问题怎么解决?离婚了小孩子户口归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子女问题怎么解决

  父母离婚有孩子的,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对于孩子的归属的确定有很多的方法:

  (一)双方协商决定,可以是一段时间跟一个,长大到一定岁数之后跟另外一方;

  (二)孩子如果满8岁的需要询问孩子的意愿,参考孩子的意愿选择;

  (三)双方达不到共识的,需要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孩子最有利的一方作为抚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如何构成离婚呢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了小孩子户口归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小孩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子女问题怎么解决?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子女的问题往往都会牵涉到其他的很多问题,一定要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前提下协商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