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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主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

时间:2022-05-25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除了财产的争夺外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扶养问题,当孩子的抚养归属确定后,抚养费和探望权等问题又成了头等大事。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支付和探望权等问题我们将在今明两天里分为上下两个篇幅来讲解,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费?

1、抚养费的支付范围 
在司法实践当中子女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
在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分为必要开支和非必要开支,抚养费的支出以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为限。子女要购买手机、电脑、外出旅游、购买商业保险为由要求另一方支付费用的,父母可以根据实际支付能力来决定是否支付,因为该些费用的支出不是在必要的范围内,这个不是强制性的。
如果是为了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这个属于子女的必要开支,父母应当负担。但是如果是收费较贵的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这个不应当属于抚养费的必要支出范围。
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抚养费的支付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分为以下两大类: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20%~30%只是一个参考标准,现实生活中可能还会根据案件情况来调整。

3、抚养费金额变更 
夫妻离婚后,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金额不会随意变更,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根据案件的情况的进行调整。

增加抚养费
如果在离婚后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者发生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出原定数额的,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抚养小孩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降低或免除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不能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费可以申请要求适当减少或免除抚养费,一般是以下两种情况。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

以上是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所有内容,已知的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及义务,法院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过,现实生活中不少当事人会遇到法院判定了抚养费,但离婚父母不按照判决执行或者一方干涉另一方探视子女权等情况,该怎么解决抚养费执行难和探视权等问题?可以长按文末尾二维关注公众号,明天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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