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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析婚姻法“新解释”实施近一年典型案例之五:一方偷偷卖房 另一方需另案诉讼

时间:2020-12-29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法官析婚姻法“新解释”实施近一年典型案例之五:一方偷偷卖房 另一方需另案诉讼

案例:张强和王芳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八年之后,两人因感情破裂要离婚,这时王芳才发现,两人的一处房产已在一年前被张强偷偷卖掉。王芳认为第三方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买了两人的共同财产,要求第三方把房子还回来,并向法院对第三方提起了诉讼。法院进行了调查,发现第三方在张强手上买房的时候并不了解张强是瞒着王芳卖房子的,支付给张强的房价也是符合市场价格的,并且进行了正规的过户手续,因此,法律保护买房的第三方,法院驳回了王芳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拥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王芳可以起诉张强,要求补偿她的损失。另外,如果法院对第三方的调查结果显示,第三方是恶意购买张强的房屋,或者没有支付给张强合理的房价,再或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王芳就有可能向第三方要回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