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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诉讼费要交多少?

时间:2022-03-06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离婚纠纷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双方通过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时,难免会涉及到费用的问题,那么,离婚纠纷诉讼费要交多少?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以下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纠纷诉讼费要交多少?

  1、离婚诉讼费标准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诉讼费的负担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诉讼费怎么算?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10元;

  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实践中,并不是说夫妻第二次离婚就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就是能够认定夫妻之间确已感情破裂,否则的话,肯定是无法判决离婚。当然,在诉讼离婚中会进行调解,此时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离婚的。

  那么,离婚纠纷诉讼费要交多少?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建议如果是离婚纠纷,可以找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