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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谋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1-11-24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在生活中,总有一些夫妻双方本身就不想离婚的,但是为了达到某个共同的目的,而不得已暂时离婚,这就是所谓的通谋离婚,对于通谋离婚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呢?那么,本文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通谋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通谋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通谋虚假离婚应为有效,理由如下:

  1、离婚登记的形式审查决定通谋虚假离婚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因而,我国对协议离婚采形式审查主义,不涉及离婚原因,此是婚姻自由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只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在对财产和子女适当处理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即发生离婚的效力。至于当事人离婚的原因,是否是为特定目的而假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无须也不可能查明,因而对离婚效力不产生影响。

  2、离婚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决定通谋假离婚有效。离婚登记是法定的公示方式,具有对世效力,基于“禁反言”理论和婚姻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当事人通谋向婚姻登记机关为离婚的意思表示,一旦登记机关准其离婚,则离婚即为有效,当事人不得任意撤销,否则就造成身份关系的不稳定。

  3、诚信原则使然。当事人双方通谋为虚伪表示,骗取离婚证本身即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违法行为,在其权利受损,又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其违法行为无效时,实质是将其自身违法行为的风险转嫁,让司法为其不法行为的不利后果埋单。司法实践确认双方通谋虚伪表示的离婚协议有效,一方面是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彰显,另一方面是对其通谋虚伪表示行为的惩罚,借以警示教育公众,不能将离婚工具化,为达到特定目的以身犯险。

  二、通谋离婚的特征

  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一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

  三、通谋离婚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购房人用假离婚证买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贷款资格或首套房贷款资格,假离婚证用于提交给银行申请按揭。而在房价上涨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买方使用假离婚证买房,一旦被有毁约打算的卖方发现,卖方则可能采取到银行、银监会投诉等方式迫使银行拒贷,这样的话买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以支付房款,本来是卖方想毁约不卖,结果可能反过来变成买方违约。用假离婚证买房的民事法律风险对于买方而言不可小视。

  2、刑事法律风险

  (1)用假离婚证买房可能涉嫌刑法中的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有人可能会问,假离婚证是中介或楼盘销售去办的,不是我本人去办的,我还会有刑事风险吗?这个真不好说。有刑法理论认为,由于购买人出于自己使用的目的去“购买”伪造的国家证件,其需要向制造人提供自己所需要的资料信息,制造人根据“客户”即购买人的要求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制作,因此,有观点认为购买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共犯。此外,还有观点认为直接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无论法理上的争议孰是孰非,刑事风险固然存在啊!

  (2)用假离婚证买房还可能涉嫌刑法中的骗取贷款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通谋离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婚姻法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在对财产和子女适当处理的离婚协议上签字,即发生离婚的效力。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