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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时间:2021-10-10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离婚调解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按照现有规定及法律法规,判决离婚的可以申请执行,协议离婚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协议义务。如果离婚调解书对方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携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到做出离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或者不履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强制执行文件材料,决定是否立案;

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申请人向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用;

4、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通知被执行人按照调解书履行(必要时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拍卖被执行人的财、物)。

5、人民法院执行中止或终结。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承担履行能力的,可以作出执行中止的决定;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标的的,执行终结。

6、人民法院通知申请人。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一般只限于财产。当事人需要在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受到强制执行的申请后一般10个工作日就会给回执,但强制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有没有履行还是要看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对方有财产就快,没财产就慢;如果对方将财产在出现经济纠纷后进行转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二、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梳理一下,要是离婚调解后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执行的,因为离婚调解一般有以下调解结果: 一是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如果对方不履行则按调节无效处理,进入下一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