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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时间:2020-12-21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随着人们如今思想越来越开放,女性的地位逐步提升,离婚也成为了一个很常见的社会现象,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的问题也有这严格的规定,而其中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一直以来都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那么,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2、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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