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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时间:2021-05-01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在我国想要离婚的话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不管是哪一种离婚方式都是需要双方都在的情况下办理的,如果一方不想离婚故意失踪,那就比较难办了。那么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如果一方失踪,可以去法院先提起离婚诉讼。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离婚找不到对方多久才能离

  找不到人怎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

  出现失踪不足两年情况可能是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般找不到对方的条件下,进行公告。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后,若不具备离婚的法定条件,一般情况下会判决不准离婚。待第一次判决结果生效后,半年后二次起诉,大多情况下会判离婚。由于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经过诉状公告,开庭公告及判决公告,两次下来基本上得两年左右的时间。

  三、单方提出离婚财产要怎么分

  男女双方皆可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也要共同承担。关于单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通过上文为大家介绍的“想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等相关知识,一方失踪逃避离婚,另一方可以先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进行公告,只不过这样离婚时间比较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