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慢性病可以选择离吗
时间:2025-09-13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夫妻一方有慢性病可以选择离吗
面对夫妻一方患有慢性病的情况,另一方确实可以选择提出离婚。是否准予离婚并非单纯基于疾病的存在,而是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已真正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感情状况、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仅因一方患病而另一方欲逃避扶养责任提出离婚,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其请求。关键在于,法院会评估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
二、慢性病离婚法院判决标准
在涉及慢性病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离婚标准进行判断,包括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且难以治愈、婚前缺乏了解导致婚后难以共同生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定期限等。
对于慢性病,除非它严重影响到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且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否则通常不会单独作为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
法院会综合考虑疾病的性质、影响程度以及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从而作出公正裁决。
三、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提醒,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进行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2.对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3.如果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
5.需要注意的是,不离婚的情况下,通常不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存在特定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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