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联系不到想离婚怎么办
一、对方联系不到想离婚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在对方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
离婚起诉后没有明确规定多久开庭。通常离婚诉讼流程是: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2.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3.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4.如果对方当事人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三、离婚起诉后当事人必须到场参加吗
提醒您,离婚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必须要亲自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即使全权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仍然需要出庭;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不出庭,但是当事人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离婚案件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