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打电话对方不接怎么办
时间:2025-07-18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起诉离婚法院打电话对方不接怎么办
当起诉离婚中对方不接受传票时,法律提供了明确的解决方案: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使用其他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时,可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可视为送达完成。
这项规定保证了即使在对方回避接收传票的情况下,法律程序也能继续进行,保障了诉讼的正常运作和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缺席审理与判决
如果被告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不出庭应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文,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做出缺席判决。
即便对方选择不参与诉讼程序,法院也有权利根据已有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裁决。这一规定避免了诉讼因被告的无理拖延而无法继续,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效率。
三、诉讼文书的送达
《民事诉讼法》对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做出了详细规定。根据第八十四条至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诉讼文书送达应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若直接送达有困难,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
这些规定确保了法律文书送达的正式性和有效性,为原告提供了多种送达方式,以应对被告可能的逃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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