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如何应对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时间:2024-04-14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如何应对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可以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否则,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要多久才可以收到法院传票

  原告会在开庭三日前收到传票。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传票等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起诉离婚起诉状找律师写还是自己写好

  都可以。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书就由谁来写。也就是由案件的原告来写。如果有需要,可以找婚姻律师帮您拟定离婚起诉书,这样更专业,也更有利于维护合法权益。提醒您,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是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