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起诉离婚一定要本人去法院吗

时间:2023-11-30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一、起诉离婚一定要本人去法院吗

  起诉离婚必须本人去,因为具有人身专属性。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吗

  提醒您,起诉离婚是去法院起诉,一般离婚诉讼法院管辖权原则为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提醒您,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