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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撤销后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10-02 | 来源:武汉离婚律师

  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处理方式是,双方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共同收入与财产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同时,共同生活导致的债权债务也要共同承担。婚姻撤销的条件是登记时间未满一年,一方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等其他的情形。

  一、婚姻被撤销后财产怎么处理

  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处理方式是: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二、婚姻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撤销的条件包括:

  1.尚未超过法定撤销期限,一般为一年时间;

  2.必须出现一方被胁迫结婚,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等法定情形之一;

  3.其他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婚姻撤销向什么机关提出

  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人既可以依行政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告婚姻撤销,也可以依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撤销。

  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